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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开展3·15“高管讲消保”活动

北疆金融网 2024-03-18   阅读量:13469
百年人寿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在2024年“3·15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来临之际,于3月13日由公司负责人陈永梅同志给全体员工带来“高管讲消保”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 专题培训。

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,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、人民性,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,百年人寿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在2024年“3·15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来临之际,于3月13日由公司负责人陈永梅同志给全体员工带来“高管讲消保”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 专题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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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负责人陈永梅在培训中讲到2015年11月13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,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依法求偿权、受教育权、受尊重权、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,依法、合规开展经营活动。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,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。

同时,要求我们要严格执行“三适当”要求,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,我们的员工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,要遵守合同约定,不得以隐瞒真相、夸大保险责任等不诚信手段来促成保险交易,我们应当以真实的信息告知客户,并引导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、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,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,以坚实的文化力量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。供稿  宝音 全国媒体中心(内蒙古)